| 问:我单位将自有资金借给其他企业,且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并约定了利率,我单位的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
贾雪涛律师:企业之间直接进行资金拆借是目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样做对于借入资金的一方而言无疑是最简单、最快捷的融资方式,对于贷款一方而言也可以利用双方约定的高额利息作为“投资”回报。殊不知,企业间的这种资金拆借行为是不合法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银行及其他的金融机构外,任何企业无权从事该类业务。
我国《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企业间的借款合同因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成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借贷双方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借方返还贷方全部本金;2、贷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被依法收缴;3、借方被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由此可知,企业间拆借资金无论对于借方或是贷方而言都没有好处,双方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