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徐慧)近日,有读者致电唐山晚报,称个别水果店将一些没有完全腐烂变质的水果削皮,剜去腐烂处后切成块,放进泡沫托盘封上保鲜薄膜向消费者出售。他们问,食用这样的水果,对身体是否有害。
按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走访了几家水果店。发现每家水果店门前都有两三个筐子,里面放着的各种水果,可以明显看出有腐烂的迹象,筐子边上标着“特价水果0.5元一斤”等字样。这些水果的价格比店里摆放的水果低几倍。水果店的一位经理向记者介绍说,这些特价水果都是在搬运的过程中压坏的,削去烂的部分,好的部分依然能吃!当记者表示担心时,这位经理不高兴地说:“这种水果每天都卖,每天都有人吃,也没听说谁吃出问题,5毛钱的东西,还担心那么多干啥?”
唐山市卫生监督所的食品卫生专家认为,从健康的角度来说,一个水果的腐烂程度如果超过了1/3就不能再食用了,腐烂不超过1/3的水果,食用时一定要将腐烂的部分剜净后,再深剜一厘米以上方可食用。专家认为,有时人们把肉眼看到的水果腐烂部分去掉了,其实,剩下的靠近腐烂部位的地方也含有对人体有害的致病细菌或毒素,食用后仍会危害人体健康,建议市民最好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购买有腐烂迹象的水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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