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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中伤者损失无责方不用赔偿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08-05-09 8:35

 

  我家住得比较偏僻,下班晚了我经常打路边的黑车。两个月前,我打的黑车(摩的)与一辆小汽车撞在了一起,我被摔出车外,左脸受伤。

  交管部门认定,小汽车司机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但我后来得知,我打的那辆黑车属无牌上路,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请问,我可否提起诉讼,要求黑车司机与小汽车司机共同赔偿我的损失?

  田桂清法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你打的黑车违反了上述规定,应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但黑车司机对造成你损伤的这次交通事故不负责任,因此,你不能要求黑车司机赔偿你的损失。

  在此,你应向小汽车司机主张权利。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李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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