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女士说,她家曾饲养了一头驴,不久前借给了亲戚。日前,亲戚驾驴车到刘女士家帮忙后,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刘女士问,她家该对亲戚的伤负责吗?她家想将驴要回,但亲戚不给。她该怎么办?
唐山正一律师事务所石贵东律师说,刘女士的亲戚驾驴车到刘女士家帮忙,双方形成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如果刘女士的亲戚因第三人侵权而受伤,应首先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应由刘女士予以适当补偿。如果刘女士的亲戚并非因第三人侵权而受伤,刘女士也没有明确拒绝帮工,则应由刘女士对其亲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刘女士曾经明确拒绝其亲戚帮工,则可由刘女士在受益范围内对亲戚予以适当补偿。
该头驴属于刘女士家饲养的家畜,只是借给亲戚家使用,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归还时间,刘女士随时可以要求归还。如果其亲戚不予归还,刘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于季男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