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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生家属不享受军属优抚金待遇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08-07-05 10:35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田菲菲)“孩子有军籍,我为何不能享受军属优抚金待遇?”读者王女士儿子考入军校后,本以为自己能享受政府规定的军属优抚金待遇,向有关部门咨询后,她还是有些疑惑。记者通过采访得知,有军籍的军校生家属承认其军属身份但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军属优抚金待遇。

  王女士的儿子2006年考入我国一所军事院校,入学3个月后,学校给王女士寄来一份包含其子《参军证明书》的信函。王女士到当地民政局申请办理军属手续且要求享受军属优抚金待遇时,却遭到拒绝。王女士对此十分不解。

  市路南区武装部军事科负责人对此解释说,按照国家规定,只有现役士兵家属才享受政府的军属优抚金待遇,军校生和士官家属都不享有。这位负责人说,军校新生入学3个月,经复查合格取得学籍和军籍后,由军队院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即成为所在院校的正式学员。所在院校颁发一式两份《参军证明书》,分别寄往考生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学员家属,以此作为该生家属的军属证明。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李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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