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女士说,她参加工作5年了,但是单位只给入了1年的社会保险。现在蔺女士想辞职。她问,她能向单位追讨其余4年的社会保险吗?
唐山正一律师事务所的高君律师说,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本案中,如果蔺女士辞职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补缴其提供正常劳动工作期间应缴而未缴的社会保险。(于季男、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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