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 闻 | 唐 山 | 科学发展示范区 | 曹 妃 甸 | 环 渤 海 | 国 内 | 国 际 | 民 生 | 时 评 | 视 频 | 图 库
财 经 | 体 育 | 娱 乐 | 文 化 | 教 育 | 旅 游 | 时 尚| 健 康 | 汽 车 | 招 商 | 游 戏 | 社 区 | 企 业 | 专 题
  您当前的位置: 环渤海新闻网 > 民生 > 民生快递 正文
关键词:

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衔接出详规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08-08-13 8:21 来源: 河北青年报

 

  河北青年报消息(记者李国静)近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就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待遇衔接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

  1998年9月底前企业发生的1—4级工伤职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已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其养老金、工伤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仍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康复费、配置辅助器具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998年9月底后企业发生的1—4级工伤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的1—4级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起至到达退休年龄止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在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凡涉及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一律按“1”计算;在计算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时,单位和本人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起至到达退休年龄止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实际数额计算。

  1998年9月底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后因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其养老金和工伤保险待遇列支渠道按上条规定执行。

  2004年1月1日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自)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1—4级工伤职工中达到退休年龄、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养老金计发金额低于伤残津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且以后仅执行养老金的调整政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1—4级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冀劳社〔2006〕67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执行,其2005年12月31日以前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之和,下同)和2006年1月1日以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应领取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不发给本人,也不再转入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编辑 李佳伦
相关新闻: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何规定   08-07-28
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何规定   08-07-24
辞职者能否向原单位追讨未缴社会保险费   08-07-24
定期寿险适合四类人群   08-07-22
自家车相撞 保险公司仍要埋单   08-07-11
精彩图片
  更多>>>
2
关闭窗口
 

.....................................................
热点新闻
·河北严阵以待为京挡雨
·河北省各设区市年内至少打造一景观街
·河北省直机关招录公务员具体职位表发布
·全省11市拆迁进度座次排出 省会进度为全省之首
·房价倒挂交易量大跌 房产中介洗牌风隐现
·唐百大集团新店定名人民购物广场
·奥运后将上演房市大决战
·11日唐山9乡镇降下大暴雨
·承德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招聘45名工作人员
·京津一卡通下周在京发售 两地通用同享优惠
唐山通:唐山生活资讯门户
1
 

图书 音像 | 学校 培训

求医 问药 | 美容 健身

金融 理财 | 汽车 养护

票务 旅行 | 装饰 装修

.....................................................
 
网站介绍广告业务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投稿邮箱
  唐山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唐山劳动日报社主办 技术支持:北方网
环渤海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冀新网备 132007003号   冀ICP备08105870号